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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救灾物资储备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08-11-25 浏览次数:132

   为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定,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建设目标
    本着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指导思想,以防御为主、救助为辅、自力更生、生产自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为建设原则,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当发生重特大灾情和险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必须迅速将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12小时内将脱险群众基本安置就绪,做好食物、衣被、药品等灾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确保灾民基本生活。
    (1)食品保障:县级要启用本级救灾预备资金,设置相对固定的食品供应点,并与食品和饮用水生产厂家签订灾后食品和饮用水供应协议。灾害降临预报发布后,各食品供应点应安排一定数量的馒头、方便面、饼干、罐头、矿泉水等主副食品供应灾民。
    (2)粮食保障:市、县两级要在粮食主管部门指定的粮食仓库存储一定数量的可用粮食。本预案启动后,待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粮食发往灾区。
    (3)衣被和救生物品保障:市、县两级要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用本级救灾预备资金购置棉被、棉衣、日用品、帐篷等日常急需物品和救生衣等急救器材,做到常备不懈。
    三、重点项目建设
    项目内容
    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立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必要性
   必要性
(一)焦作市属于自然灾害多发区,突发性自然灾害屡有发生,特别是汛期风雹、洪涝较频繁。
(二)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2008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焦政文[2008]49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黄沁河防洪预案的通知》(焦政文[2008]50号)中民政部门的职责分工:负责制定防汛救灾预案;负责受灾洪涝及严重旱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组织协调黄河滩区、蓄滞洪区行洪、蓄洪、滞洪时群众生活的安置。
(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1〕33号)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厅文〔2001〕81号)的要求,大中城市都要建立捐助网点,各级政府要帮助解决仓储场所和工作条件。全省已有12 个市地建立了救灾物资储备库,而我市目前还是空白,为有效地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解决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帮助其恢复生产,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非常必要和紧迫。
主要功能
  有效地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解决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帮助其恢复生产,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
    预计项目总投资772万元。分2008年、2009年二期建设2008年完成建设任务,2009年完成配套设施建设。其中市财政开列预算700万元,福利彩票开列预算72万元。
              焦作市民政局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