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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08-11-25 浏览次数:136

  为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维护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权益,促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农村敬老院事业现状
    焦作市原有敬老院大部分建于80年代和90年代初,设施简陋,院容院貌落后,服务管理滞后,集中供养率偏低,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极不适应。为此,市委市政府下定决心扭转现状,把农村敬老院建设列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计划用3年时间,对农村敬老院新改扩建一遍,提高敬老院的规模和层次,彻底改变我市敬老院建设的落后面貌。市委、市政府把农村敬老院建设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计划在“十一五”期间,从2006年起用3年时间对农村敬老院新改扩建一遍,提高敬老院的规模和层次,用2年的时间完善敬老院的配套设施,推进农村敬老院硬件建设和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标准。
   二、基本建设规划
(一)整体规划
1.敬老院设计和建设应符合《老年人建筑物设计规范》要求。
2.敬老院应选择通电、通水、通路、通电话的地方建设。
3. 新建中心敬老院占地面积要在一般在10亩以上,床位数不低于100张,一般乡镇敬老院占地面积要在5亩以上,床位数不低于40张。宜为平房或三层以下楼房。
4.敬老院的建设应按照老年人从自理、介助到介护不同需要进行设计。
5.敬老院系公共建筑,其出入口、走道、楼梯、水平通道、垂直通道、卫生间、公共浴室、活动室等部位,应为老年人提供方便设施和服务条件。
6.不宜采用易燃、易碎、化纤及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装修材料;老人出入和通行的厅室、走道地面,应做到平整、防滑。
(二)居室
1.老人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2.每间住房采用2人或公寓形式居住,住房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5平方米,每床位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平方米。
3.根据老人实际需要,统一配备必要的家具和生活用品。
(三)卫生间
1.敬老院应设卫生间、公共浴室和公用洗衣间等公共卫生场所。
2.每层楼至少设立一处卫生间,室外公共卫生间距老人居室一般不要超过100米。
3.卫生间等公共卫生场所宜选用卫生洁具,地面应注意防滑。
(四)活动室和室外活动场所
1.敬老院要设立适合老人活动的场所,配置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健身器材。
2.敬老院室外活动场所尽可能做到宽敞,除道路通道外,尽量少用坚硬材料,做到少坎多平,可配设适量休憩条椅。
(五)厨房、餐厅
1.敬老院厨房应能满足老人供餐需要,卫生整洁。
2.敬老院应有满足老人进餐的餐厅并配齐桌椅。
3.敬老院应要配备餐具消毒设施和食品保鲜设备。
   三、服务规划
(一)膳食服务
1、设有单独的老人食堂,食堂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2、厨师和炊事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
  3、能够根据老人喜好以及医疗、保健上的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营养食谱,安排有节日饭、生日饭、病号饭。
  4、能够照顾不同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俗。对行动不便的老人的饮食有专门安排。
(二)生活照料服务
  1、能够按照合理的时间间隔,为老人提供洗澡、洗发、剪发、剃须、剪指甲、换洗床单、被套、衣服等起居照顾服务,必要时,可以随时提供服务。
  2、每天清扫房间1次,室内物品统一摆放。每周大扫除一次,桌面、门窗、地面及墙壁无积灰。酌情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定期、不定期消灭院内虫害,做到室内无蝇、无蚊、无老鼠、无蟑螂等虫害。
  4、老人的生活标准按照规定得到落实。
    5、每月发给老人每人不低于10元的零用钱,以适应老人的特殊消费。
  6、入住老人衣着整洁,适时得体。
7、为行动不便的老人配备临时使用的拐杖、轮椅车和其它辅助器具。
  (三)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服务
  1、设有医务室,配设专职医生,备有日常医疗设备和药品;不设医务室的机构应与当地专业医院签订合同;能够在院内或就近及时诊疗老人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性疾病和其他紧急情况。
  2、定期为老人检查身体,每年至少1次,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3、经常组织老人学习自我保健、自我防治、自我护理知识。
  4、能针对老人需要,制定和实施适当的康复训练计划和方案。
  5、认真执行各种疾病护理常规,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6、护理工作应实现“五无”:无褥疮、无湿诊、无摔伤、无交叉感染、室内无异味。
  7、老人生活用具应经常清洗,经常消毒。
(四)心理和社会交往服务
1.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老人自愿参加公益活动或参加生产劳动。
2.根据老人身体健康情况、兴趣爱好、文化程度,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3.经常与老人交心谈心,及时掌握每个老人的情绪变化,对普遍性问题和极端的个人问题集体研究解决,保持老人的自信状态。
4.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不定期开展为老人送温暖、送欢乐活动,为老人祝寿,消除老人的心理障碍。帮助老人建立新的社会联系,努力营造和睦的大家庭气氛,满足老人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的需要。根据老年人的特长、身体健康状况、社会参与意愿,不定期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为社会发展贡献余热。
5.设置老人荣誉室,介绍老人简历和功绩。
6.组织开展优秀老人评比活动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管理规划
(一)人员
  1、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尊重、理解、关心老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专业技术人员要具有本岗位的相关技术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3、院内各类工作人员配备比例合理,工作人员与入住老人比例不低于1:8。
4、工作人员采用聘任制,签订有协议书。工资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5、工作人员应尽量年轻化、专业化。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二)制度
  1、有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的适合实际工作需要的规章制度。
  2、各项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能体现“以人为本,以老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3、有与入住老人及其送养人(亲属、送养单位)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入院协议书或收养服务合同,内容规范,条例合理。
  4、对老人膳食经费建立专门账户,并定期向老人公开账目。
  5、建立健全入住老人档案,包括入院协议书、健康检查资料、老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其他与老人有关的资料,并注意长期保存。
  6、在显要处设有机构工作人员职责说明、机构设置说明、机构工作流程说明等图文资料,方便识别。
  7、建立健全夜间值班制度,做好老人夜间监护工作。
  8、向社会开放的敬老院必须公示各类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9、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设立相应部门,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全年账目清楚,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要求。
改扩建任务完成后,全市敬老院将拥有床位4737张,集中供养能力达到100%,集中供养率将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由过去的“吃有粮、穿有衣、住有房”的“传统温饱型”敬老院向“吃讲营养、住讲环境、医讲保健”的“多功能福利型”现代化敬老院的转变,使农村敬养老事业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