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部分复员退伍军人“信访积案
集中走访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根据《河南省开展部分复员退伍军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信联复退组文〔2009〕1号)和市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集中开展部分复员退伍军人“信访积案集中走访月”活动。为推动活动的顺利开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
开展“信访积案集中走访月”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重点化解部分复员退伍军人赴省进京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确保复员退伍军人群体稳定。
二、工作原则和活动重点
紧密依靠各级党委政府,按照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要求,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解决问题,思想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把信访积案化解在当地。重点走访对越作战退役人员、原8023
部队退役人员、失业下岗转业志愿兵等群体上访的信访积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面对面谈心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三、要求
1、建立信访积案台帐,明确责任主体、化解责任人,制定化解措施,明确办结时限。坚持领导包案,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制,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在所辖地。
2、“信访积案集中走访月”活动时间从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开展“信访积案集中走访月”活动是今年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各地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成效的实际检验和评估。因此,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识要统一,态度要明确,方案要周密,重点要突出,措施要具体,落实要到位。要深入到每个对象的家庭,摸清自身的基本情况和家庭困难状况,分为特别困难、一般、较好三个类别,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切实做到“不漏一案,不缺一人,不少一项”。
3、汇总上报。各县市区将走访排查和积案处理情况以文件形式于七月十日前报市局专项办。
附件:“信访积案集中走访月”活动走访调查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附件:
“信访积案集中走访月”活动走访调查表
单位: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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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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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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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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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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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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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类别 |
□参战 □涉核 □志愿兵 |
户口类别 |
□ 非农业
□ 农业 |
居住地类别 |
□ 城镇
□ 农村 |
家庭生活状况 |
□特别困难 □一般 □较好 |
享受救助情况 |
□城镇低保 □农村低保 □社会救济 |
享受优抚政策 |
享受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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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领取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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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会保险 |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农村新农合 |
家庭
经济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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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诉求
处理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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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人: 走访时间: 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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