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焦作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服务类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推动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进一步明确做好困难群众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 《通知》要求,要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积极发展服务类救助,建立健全物质救助与多元帮扶相结合、政府救助与社会化服务相补充、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衔接的“大救助”格局,不断满足困难群体多层次、多样化救助需求,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服务类救助的对象和内容,规范了服务类救助的管理职责和服务机制,要求采取县级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与服务供给主体三级管理、四级运作的方式,对服务需求的特困人员、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提供巡访访视、照料服务、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通过集中照料服务、日间照料服务、部门联动服务、“党建引领”服务、亲邻关爱服务、慈善救济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等七种服务方式,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通知》的出台为全市开展困难群众服务类救助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通过着力解决社会救助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健全保障有力、高效有序、精准救助的兜底保障体系,打造救助服务特色品牌,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事、烦心事、揪心事,推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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