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事流程
(1)行政相对人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发证
2、申请材料
(1)男女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张(双方当事人)
(2)、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内地居民)
(3)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港澳台居民)
(4)结婚证原件(双方当事人)
(5)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
3、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4、咨询电话
焦作市民政局行政事项服务科 电话:3568577
焦作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电话:3568533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投诉举报方式
焦作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 电话:0391-3569399
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投诉 电话:0391-3568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