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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 发表时间:2016-08-24 ] [ 浏览:6481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

河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柘城县张桥乡吕岗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可用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发放福利津贴等问题。张桥乡吕岗村村委会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支出共计11.8364万元。其中,公款吃喝4.1742万元,购买水果1.2706万元,红白喜事及看望病人用公款随礼2.3376万元,发放村干部误工补助、福利4.054万元,王可用与该村会计张克广、轩超伟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1月,柘城县纪委给予王可用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分别给予张克广、轩超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临颍县繁城回族镇尼庄村党支部书记黄金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黄金民利用职务之便,借逢年过节及操办其子婚礼之机,违规收受辖区开发商(建筑商)礼金、物品价值2.6692万元,并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消费支出1.668万元。2016年4月,临颍县繁城回族镇党委给予黄金民开除党籍处分。

  3.卢氏县城关镇第一小学违规发放津贴福利问题。该校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207张,共计6.33万元作为福利发给教职工;并多次违规给年级主任、班主任、教研组长等人发放补助和考试质量奖6.7647万元,校长戴江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4月,卢氏县纪委给予戴江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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