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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解读
[ 发表时间:2019-09-24 ] [ 浏览:19630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

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第一个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加强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支撑点。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环节和工作重心,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突破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城乡社区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论述、新部署,为我国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城乡社区治理作为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来抓,着力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省城乡社区治理仍然存在治理主体职能不清、社区承担行政事务偏多、社区自治机制不健全、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与人民群众新期待、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社会治理新任务等还有较大差距。为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城乡社区治理新发展、新提升,根据中央文件要求和省领导批示精神,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省民政厅代省委、省政府起草形成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稿。2019年2月20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

《实施意见》是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第一个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城乡社区治理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提出了我省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城乡社区治理的主体及其职能和实现路径,提出了推进措施和具体要求,为新形势下开创我省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发挥重要作用。

 

城乡社区治理“两步走”

《实施意见》提出了城乡社区治理的基本目标,即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为实现这一基本目标,《实施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提出“两步走”的总体目标。

第一步,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第二步,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中原更加出彩奠定坚实基层基础。

 

明确治理主体与主要任务

城乡社区治理涉及各个部门、各个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开展这项工作,首先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意见》指出,基层党组织、基层政府、基层自治组织、社会力量和社区居民是社区治理的五大主体,并明确了各类主体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职能定位。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二是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三是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增强基层自治性组织开展社区协商、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四是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积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五是积极发挥社区居民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了建设现代化宜居幸福社区的主要任务。一是着力建设平安社区。提升社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二是着力建设法治社区。推进法治社区建设,加强社区法治宣传。三是着力建设惠民社区。优化社区服务流程,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着力建设和谐社区。推进社区协商民主建设,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五是着力建设文明社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六是着力建设适老社区。加快构建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创建养老服务示范社区。七是着力建设活力社区。建立“三社联动”机制,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八是着力建设智慧社区。加快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着力补齐社区人居环境较差、综合服务设施履盖率低、责权利不对称、负担过重、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不高等短板。

 

强化社区治理保障

明确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落实的相关保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城乡社区治理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完善领导体制。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建立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将城乡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等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研究建立城乡社区建设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明确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招聘、使用、管理和待遇。五是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理论政策研究。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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