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机构注销登记须提交材料
1. 注销登记申请书(说明申请注销的原因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社会服务机构盖章);
2. 理事会研究注销的会议纪要(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签字,加盖公章);
3. 业务主管单位关于同意注销登记的文件(写明同意注销并认可清算结果和剩余财产的处理,加盖公章);
4. 《社会服务机构法人注销申请表》;
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社会服务机构清算报告;
6. 社会服务机构清算报告书(清算小组成员签字)、债权债务公告(公告需刊登在市本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提交报纸原件);
7. 社会服务机构的印章、财务凭证,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8. 银行账户注销证明;
9. 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来办理时需提交,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复印件)。
地址:人民路市政大厦911房间 办公电话:3569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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