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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机构变更登记
[ 发表时间:2018-04-16 ] [ 浏览:19996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社会组织管理科 ]

社会服务机构变更登记须提交材料

 

1. 变更登记申请书(写明申请变更的理由、必要性,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 理事会会议纪要(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签字);

3.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文件、执业许可证、资质证;

4. 《社会服务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

5. 《社会服务机构章程核准表》;

6. 新章程(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7. 章程修订说明(新旧章程对照说明全部修改内容,加盖社会服务机构印章);

8. 社会服务机构人员信息统计表;

9. 《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10. 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来办理时需提交,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复印件);

社会服务机构变更名称还需提交:

1. 登记管理机关名称核准;

2. 变更名称纠纷承担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3. 收缴原单位印章,新印章备案。

社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变更还需提交:

1. 《社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2. 社会服务机构注册登记承诺书(新法定代表人签字);

3.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

4. 责任划分承诺书;

5. 新法定代表人印章备案。

社会服务机构业务主管单位变更还需提交:

1. 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文件(加盖公章);

2. 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社会服务机构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加盖公章)。

社会服务机构住所变更还需提交:

场所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社会服务机构开办资金变更还需提交:

1. 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履行验资程序;

2. 新的验资报告书;

3. 社会组织活动资金捐赠承诺书。

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变更还需提交:

1. 申请报告(载明业务范围变更的理由和事项);

2. 社会服务机构章程中关于业务范围的规定,加盖社会服务机构印章。

 

地址:人民路市政大厦911房间    办公电话:3569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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