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
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的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现依据民政工作职责作出如下承诺,并诚恳接受监督。
(一)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水平。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明确岗位职责和目标要求,大力推行“阳光政务”,提升工作透明度。坚决杜绝工作中的推诿扯皮、自由散漫、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维护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继续抓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对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全面推进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年内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加强救灾资金的落实、管理和使用,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争新增养护院和日间照料中心床位700张。
(四)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年内争取新建改扩建20个城市社区服务站、200个农村社区服务站。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五)加快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继续以完善孤儿保障制度为重点,不断健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福利保障水平。
(六)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努力改进登记管理服务,积极推动相关政府部门转移职能。
(七)全面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抓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保证其第一次就业,不断改善优抚对象待遇,做好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八)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全面推行火化,稳步提高火化率;尽快实现全市婚姻登记信息联网;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接待工作。认真落实信访接待制度,对符合政策的诉求,按程序限时解决;对不符合政策的诉求,要认真、耐心予以解释,做到有问必答,热情、周到。
监督电话:0391-3569399 356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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