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
1986年至2010年,我国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2011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一年。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这对于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