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民党【2011】 4 号
关于印发《市民政局党组2011年
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民政局党组关于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市民政局贯彻落实
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
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对2011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加强对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党和政府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立军
责任科室:监察室、人教科、办公室
具体责任人:监察室主任贺永平
(二)加大救灾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救灾资金发放使用到位。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小占
责任科室:救灾科、计财科、监察室
具体责任人:救灾科科长黄竹英
(三)对全市低保资金、敬老院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小占
责任科室:救助科、计财科、监察室
具体责任人:救助科科长刘新荣
(四)对优抚资金发放、优抚政策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富山
责任科室:优抚科、计财科、监察室
具体责任人:优抚科科长扈素霞
(五)对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林
责任科室:计财科、监察室、社会福利科
具体责任人:计财科科长王宏伟
(六)加强对工程领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立军
责任科室:计财科、监察室
具体责任人:计财科科长王宏伟
(七)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强化行政许可和行政事项“一站式”办理,推进网上审批等高效快捷服务机制。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立军
责任科室:办公室、民管科、优抚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监察室
具体责任人:办公室主任李东光
二、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
(一) 认真开展廉政教育。落实“四会一课”制度、党组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制度以及廉政谈话制度。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立军
责任科室:人教科、监察室、办公室
具体责任人:人教科科长贾海流
(二)加大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力度。按照市纪委和省厅要求,加强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立军
责任科室:监察室、人教科、办公室
具体责任人:监察室主任贺永平
(三)按照省厅和市纪委要求,将廉政文化进社区工作纳入和谐社区建设,努力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褚玉校
责任科室:政权科
具体责任人:政权科科长王庆利
(四) 落实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林
责任科室:民管科
具体责任人:民管科科长刘承艳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刘吉斌
责任科室:监察室、人教科
具体责任人:监察室主任贺永平
(二)全面推行岗位权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立军
责任科室:监察室、局机关各科室
具体责任人:监察室主任贺永平
(三)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立军
责任科室:监察室、局机关各科室
具体责任人:监察室主任贺永平
(一)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立军
责任科室:监察室、局机关各科室
具体责任人:监察室主任贺永平
(二)坚决查处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责力度。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褚玉校
责任科室:政权科
具体责任人:政权科科长王庆利
(三)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做到村务公开,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和村务网上公开等工作,强化日常检查和定期考评,不断完善“民主定事、制度理财、群众评官、监督保障”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模式。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褚玉校
责任科室:政权科
具体责任人:政权科科长王庆利
(四)开展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褚玉校
责任科室:政权科、财务科、监察室
具体责任人:政权科科长王庆利
(五) 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加强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林
责任科室:民管科
具体责任人:民管科科长刘承艳
(六)积极探索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林
责任科室:民管科
具体责任人:民管科科长刘承艳
(七)加大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力度。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林
责任科室:民管科
具体责任人:民管科科长刘承艳
(八)加强殡葬行业作风建设。清明节期间(3月15日至4月15日),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在殡葬系统开展“讲诚信、促服务、创示范”行风建设月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褚玉校
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具体责任人:社会事务科科长陈玉生
五、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及其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工作程序,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监督职能,提高监督效果。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立军
责任科室:监察室
具体责任人:监察室主任贺永平
(二)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对民政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通过各种形式,教育民政纪检监察干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张立军
责任科室:监察室、人教科、计财科
具体责任人:监察室主任贺永平
各项工作排在首位的责任科室,为此项工作牵头科室。各科室要确定工作目标,研究工作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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