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政务公开  
民政要闻
工作动态
民政信息
政风行风建设
县市区动态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政风行风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风行风建设
2010年政风行风整改情况报告
[ 发表时间:2010-12-28 ] [ 浏览:8968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

焦作市民政局

关于对2010年度政风行风中

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民政厅:

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焦作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将省厅反馈我局的群众提出的19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责成纪检监察室组织有关科室和人员认真分析研究,归纳整理为关注弱势群体、城乡低保、救灾资金监管、政务公开等方面的问题,并以督办件的形式下发到相关县市和有关业务科室要求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关注民生,切实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根据省政府纠风办民意调查意见和建议情况,涉及沁阳市民政局共8条,主要是关注弱势群体问题。收悉意见后,沁阳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涉及弱势群体生活的低保、社会、救灾等科室负责人,明确整改任务到分管领导、科室,,制定了详细地整改台帐,做到明确专人抓落实,明确责任抓落实,限期整改到位,进一步维护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针对“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建议,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政策宣传。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各项民政法律法规印制成500份小册子,发放到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手中,发放到乡镇、村负责民政工作的干部手中,做到人人手中拿,脑中装,熟悉政策,掌握法规依据,积极宣讲政策,提高服务水平,让老百姓熟悉民政工作和有关政策。二是开展拉网式摸排调查,切实掌握困难群众底数。立即抽调人员20名,组成5个调查小组,深入13个乡镇(办事处)、村街、农户,对城乡低保户、五保对象、社会困难户、军烈属等以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进行了拉网式摸底调查。重点关注和了解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关心他们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帮助解决。三是关注弱势群体,加大救助力度。根据排查摸底情况,为10992户39318名困难群众发放冬春灾民生活救济款100万元,发放棉衣174件。针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日渐上涨的情况,按照上级要求,为全市城乡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28904人,一次性发放三个月临时性基本生活补贴102.9万元。同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11月份以来,共为300余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7.7万元。在全面落实好城乡低保工作和五保供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医疗救助、困难学生救助、温暖工程等配套救助制度。通过多项救助活动的相互作用,编织一张惠及城乡贫困群众的保障网,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二、严格低保审批程序,全面落实低保政策

群众反馈意见中关于城乡低保的问题最多,涉及多个县市,市局分管局长亲自组织,社会救助科牵头,相关县市参与,分析查找问题,研究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在工作中严把申报审批程序,严格实行“四榜”公示制度:第一榜是村民委员会(社区)对所有申请人名单进行公布;第二榜是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村民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初审名单并在村(居)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第三榜是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后公示;第四榜是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做出书面决定,确定发放数额。对予以批准的人员及发放数额,由申请人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给申请人发放《焦作市农村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在审批低保对象过程中,乡镇、村级(办事处、社区)采取100%的入户调查,县(市)区民政局入户率不少于40%,通过“看、问、查、核”的办法,弄清其家庭收入的实际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批准或给予清退,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保障,做到能进能出,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分类保障制度。原则上,将城乡低保对象分为三类:一类对象为长期重点保障户。包括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它成员无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家庭。二类对象为长期保障户。包括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它成员劳动能力较差,生活状况短期内不会有很大变化,需要长期保障的家庭。三类对象为短期保障户。包括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但需要赡养或抚养的人口较多,负担过重的家庭。三是健全定期排查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对家庭经济好转、户口迁移等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取消,对新申请的困难户,按程序做到当月调查、当月审批、当月发放低保金。每年都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纠错保、查违规的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真正形成能进能出、进出有序的动态管理机制。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期公示制度。各村(居)委会都建立了低保公示栏,坚持天天公示,实现公示日常化;坚持按标准公示,实现公示规范化;坚持按真实情况公示,实现公示实名化;坚持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公示,实现公示全面化。五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建立低保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对于低保户享受待遇的调查情况,由调查组工作人员直接向局长办公会进行汇报,汇报要求客观、公正,实行集体审批,坚决杜绝越级申请、接收低保材料审批和办理“人情保”;严格执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出现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对群众了解低保政策的一一解答,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严格救灾款物发放程序,进一步加强监督监管

    救灾资金使用发放是“高压线”,有着严格的发放使用程序,每年市局都要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全面审计,并将审计情况向社会通报。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我们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救灾资金真正用到灾民手中。一是重点检查基层救灾款物发放程序,是否坚持了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二是救灾款物发放的公示,必须公开救助对象、公开救助标准、公开救助时段、公开救助数量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灾民领取救灾款物必须实行专帐管理,领取款物时要签字按指印。在特殊情况下,如不能在发放前公示,事后也要及时予以公示。四是要将每笔救灾应急款物的发放时间、去向用途、使用效果等情况登记、建档,以备查核,乡级和县级民政局要建立救灾应急款物发放台帐。五是市民政局根据县级民政局上报的《灾民救助花名册》,对救助对象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监督检查救济款物分配、落实情况。同时接受社会、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四、提高服务质量,推行政务公开

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为抓手,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不断增强处理民生问题的能力,用真心和深情努力解决民生问题,全面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办事效率。一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深入系统地学习民政法律法规及相关民政业务知识,市民政局科室负责人在机关会上分别讲解各自的民政业务,分析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针对性地提出新要求和开展工作的新举措,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二是健全服务制度。在机关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同时,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用语要求》和《建设“五型”机关“十要”“十不准”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员干部的服务行为。三是规范服务程序。群众来机关办事,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起座、二倒水、三接访、四办理、五送客。同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服务群众办事过程中,坚持实行“四办”,即对基层群众反映亟待解决的问题“马上办”,对基层群众反映的老大难问题,要迎难而上“主动办”,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深入基层“上门办”,对一些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要坚持“公开透明办”,从根本上转变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四是推行公开办事承诺制度。机关各科室和基层事业单位根据各自服务对象和工作范围,将所承担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效果和奖惩措施等,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或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做到有诺必践。五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同时在重点环节上有所创新和突破,尤其是城乡低保、优抚、救灾资金使用发放、社会救助等涉及困难群体的领域要加强政策研究,加大透明度和公开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监督。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复制地址 】【 收藏 】 【 打印 】 【 关闭
下条新闻:近三年全市民政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省以上获奖情况通报

上条新闻:2010年政风行风建设专刊第七期
版权所有:焦作市民政局
备案号:豫ICP备17004447号 网站标识码 4108000031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07号
网址:http://mzj.jiaozuo.gov.cn 邮编:454000   
网站主办单位:焦作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0391-356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