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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深入开展“五比一争”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10-09-03 ] [ 浏览:3351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社会组织管理科 ]

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  
                   文件
焦 作 市 民 政 局

 

焦组〔2010〕102号

—————————★————————

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  焦作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

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五比一争”创先争优活动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民政局党组(委)、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组(委):

现将中共焦作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五比一争”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        焦 作 市 民 政 局

                         

             2010年8月5日


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五比一争”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组通〔2010〕39号)和《中共焦作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焦发〔2010〕12号)要求,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开展以“当科学发展先锋,做为民服务楷模”为主题,以“五比一争”(比学习、比党性、比服务、比创新、比业绩、争先进)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取得成效,现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当科学发展先锋,做为民服务楷模”为主题,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要求,坚持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把焦作建设成更具活力的新型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社会组织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科学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促进社会和谐,就是要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引导会员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

服务人民群众,就是要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自身优势,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求社会组织党组织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带动其它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二、基本原则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扣创新发展主题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成果。

立足实际,务求实效。紧密联系党的建设和社会组织工作实际,创新特色,提升水平。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认真总结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把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以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契机,不断推进工作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和制度创新,使党建工作更具生机活力。

三、主要内容

根据市委要求,全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以“五比一争”为主要内容,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个表率”优秀共产党员。

(一)“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准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到“五个好”,争做科学发展先锋队。

1、领导班子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4、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引导社会组织严格依照章程办事,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在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中做出显著成绩。

5、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本单位会员或服务对象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会员或服务对象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关系密切。

(二)“五个表率”优秀共产党员标准

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五个表率”,争当为民服务的排头兵。

1、自觉学习的表率。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爱岗敬业的表率。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服务群众的表率。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4、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5、弘扬正气的表率。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以实际行动弘扬正气。

 

 

四、具体要求

全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当科学发展先锋,做干事创业楷模”的活动主题,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针对所管辖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确定具体的争创主题,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分类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

(一)各业务主管单位要把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促进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设计载体,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健康、规范发展。

(二)社会组织可通过开展“立足岗位比奉献”、“服务群众当楷模”等活动,引导党员忠诚于自己的事业,做行业标兵。通过树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党员形象示范点,为社会组织发展凝心聚力,为党的形象增光添彩,努力把党的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动力。

(三)要针对民间组织具有公益性的特点,引导社会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多开展社会公益性活动,让人们感觉到社会组织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五、活动载体

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五比一争”活动为载体,具体如下:

1、比学习,全面提高素质。按照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比学习促素质提高”活动,努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通过学习,使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掌握和运用党的理论成果,不断提高创新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全面提高素质的目标。

2、比党性,增强宗旨观念。牢记宗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胸怀大局,服务大局,善于从全局的高度解决问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言一行讲党性,时时事事讲党性。服从组织决定,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

3、比服务,锤炼优良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经常深入群众,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体系,构建服务机制。通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点”、“志愿者服务”等活动,锤炼良好的思想作风、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生活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4、比创新,扎实推进工作。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坚持在科学发展上求创新,着力转变思想观念。坚持在谋划重点上求创新,把握关键,大胆探索,用新思路打开新局面。坚持在党的建设上求创新,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5、比业绩,推动科学发展。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第一要务意识,增强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拉高标杆,勇争一流。横向比位次,纵向比增幅,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上水平。围绕本单位科学发展的规划、思路和举措,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创造让群众满意的工作业绩。

6、争先进,创“五个好”党组织,做“五表率”党员。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立足岗位,敬业奉献,以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营造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争创“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表率”优秀共产党员,带头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方法步骤

全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分六个阶段有计划、有节奏地持续推进。从现在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

(一)调查研究

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所管辖的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调查研究,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主要措施和具体要求。

(二)动员部署

各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思想发动工作,确保将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传达到所管辖的每一个社会组织。

(三)组织实施

各社会组织要按照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把握工作重点,创新活动载体,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公开承诺。社会组织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领导点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适时对所管辖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群众评议。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四)系统总结

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要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五)评选表彰

评选表彰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突出群众参与,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实行自下而上、分级评选、集中审议的方法。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推荐。以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为推荐单位,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逐级进行评选和推荐。

考核。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组建考核组,对同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推荐的对象进行考核。具体程序是:1、听取汇报。听取开展活动的总体情况汇报以及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汇报。2、查阅资料。查看有关文件、领导讲话、会议记录、工作制度及档案资料。3、走访了解。通过走访、 座谈等形式,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书面征求纪检、计生、信访、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意见。4、公众投票。将推荐对象在报纸、网络公布,通过网络投票、报纸选票投票、手机短信投票等方式,接受公众投票。5、初步评定。按照评选内容、标准和细则的要求,逐项评定分数,填写评比表。6、形成意见。各考核组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集体研究,客观公正地提出考核意见。

审定。各级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各考核组提出的初评意见,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分析,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评选结果,并将评选结果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省委实施意见的要求进行表彰。

(六)典型宣传

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和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超先进的蓬勃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创先争优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各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所管辖社会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所管辖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协调指导和考核,并对下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进行指导。全市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成立各级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组织部门、民政部门及所管辖社会组织较多的业务主管单位共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以点带面,推动工作。社会组织党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注重典型引路。要善于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既注意发扬老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更要树立新的典型,以典型推动活动深入。要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党员自觉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采取分领域分行业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指导活动健康开展。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要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目标要求,积极发动社会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创先争优活动。要及时总结推广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深化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主题词:社会组织  创先争优  实施意见  通知

 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0年8月5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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