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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10-02-05 ] [ 浏览:3595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办公室 ]

焦作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

安全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0年新春佳节将至,为确保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请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安全共工作,想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切实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克服麻痹思想。一把手要负总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深入实际、深入生产一线,及时解决问题;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生产、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将事故消除在萌芽阶段。对因组织不力、监管把关不严、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自查力度,确保民政系统安全无事故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检查力度,尤其是重点部位和区域的安全监管,认真做好消防、食品卫生检查,做到安全用电、用火、用煤、用气,有生产任务的单位要做到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军人接待站、福利院、慈善医院、烈士陵园、殡仪馆、凤凰山陵园等重点单位不仅要加大消防工作力度,还要做好医疗、食品卫生、服务对象安全等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三、严格纪律,认真做好值班工作
  春节期间,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带班、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保持高度警惕。一是值班人员要按时在岗,认真做好交接班,保持通讯畅通。二是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情况,及时处理。三是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对于不报或者瞒报者,造成严重后果,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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