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民政局关于迎接2009年安全生产
重点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有关单位2009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为做好我局系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迎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检查,完成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200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二、 检查重点
1、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排查建档监控情况;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
5、安全生产执法与监督监管情况;
6、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对本次检查高度重视,对照检查内容总结回顾一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评,逐项准备有关档案和资料,并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报局办公室。
2、检查组将严格按照《检查细则》,对每个被检查单位逐项进行打分,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的办法进行检查。请局属各单位认真对待按照要求准备迎接检查。
3、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报送时间为12月10日上午11:00之前。
附件:2009年市直部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检查细则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2009年市直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
内容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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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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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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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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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法及扣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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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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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行安全
生产工作职责情况(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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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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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班子成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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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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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班子成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记录),得5分;未按时召开或进行专题研究的,每少1次扣1分(本项标准分扣完为止,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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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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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专题会议,对重大的安全生产活动、重要的安全生产事项进行研究、安排、协调、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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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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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专题会议,对重大的安全生产活动、重要的安全生产事项进行研究、安排、协调、督促的,得5分;否则,少召开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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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签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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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与所属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形成目标考核体系;目标制定合理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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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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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与所属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形成目标考核体系,得5分;未层层签定责任目标的,扣5分;签定目标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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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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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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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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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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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法及扣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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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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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责任制度健全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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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生产工作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及时研究、决策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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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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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生产工作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得5分;部门分工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没有及时进行研究、决策和解决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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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管企业的监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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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管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结合监管单位特点制定监管制度,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单位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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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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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监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布置的,扣1分;监管制度不落实的,扣2分;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扣3分;未协调有关部门帮助监管单位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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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完善和贯彻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预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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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完善、贯彻并向上级部门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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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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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完善、贯彻并向上级部门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应急预案,得5分;预案未及时修订、未贯彻、未定期组织演练分别扣2分;未备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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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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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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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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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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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法及扣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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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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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排查建档监控情况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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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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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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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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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市政府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缺少一次扣1分;未根据行业(部门)特点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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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职能配置和职责分工及有关规定做好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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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有计划、有组织的采取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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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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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每缺少一项扣1分(空白项不扣分,下同);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未及时整改消除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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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排查治理监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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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对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重大隐患和危险源要登记建档、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对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和严密的监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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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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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对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排查的,扣3分;现场检查,每发现一条事故隐患,扣1分;对重大事故隐患未建档,未采取有力整改措施的,扣2分;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未依法进行安全评价的,扣3分;重大事故隐患未按期排除、未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和严密的监控措施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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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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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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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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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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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法及扣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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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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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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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法律、法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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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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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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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活动的,得5分;组织活动不积极、不认真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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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全民安全教育普及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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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119”消防日、反习惯性违章等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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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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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组织安排“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119”消防日、反习惯性违章活动等宣传活动的,扣5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组织开展不到位的,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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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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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闻报道不少于责任目标,及时解决新闻单位反映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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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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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闻报道不到责任目标的,每少1篇扣1分;对新闻单位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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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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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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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扎实,实现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伤残人数“三个压下来”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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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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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安全生产年”活动档案,活动开展不扎实的,扣3分;结合上年度实际发生数进行考核,“三个目标”任何一项未达到要求,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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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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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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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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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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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法及扣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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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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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执法与监督监管情况(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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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职能配置和有关规定做好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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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效果明显;监管工作没有漏洞,不发生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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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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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公平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效果明显的,得5分;监督管理工作存在漏洞,未造成死亡事故的,扣3分;造成一般以上死亡事故发生,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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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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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分布以及相关安全情况,加强监管,做到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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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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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管单位分布情况不明的,扣2分;监督检查覆盖率不足100%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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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统计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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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严格的、规范有序的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做好事故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按时结案,如期结案率达100%,依法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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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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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建立规范有序的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的,扣4分;瞒报、谎报、拖延不报安全事故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事故统计数据不准确的,扣3分;事故如期结案率达不到100%的,每发现一起扣3分;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处理意见不落实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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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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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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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本单位本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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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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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超标
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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