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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民政局关于征集殡葬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
[ 发表时间:2024-10-26 ] [ 浏览:2204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社会事务科 ]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整治殡葬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特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全市殡葬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重点内容

1.殡仪馆违反价格法律法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捆绑服务等乱收费问题。

2.殡仪馆未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限制群众知情权和选择权,诱导丧属消费等问题。

3.殡仪馆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或采取附加费用等方式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问题。

4.殡仪馆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殡葬用品价格虚高问题。

5.殡仪馆虚开、伪造、买卖火化证明问题。

6.殡仪馆与殡葬服务中介勾连、垄断服务项目,欺行霸市、攫取高额利润问题。

7.公墓按规定应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超范围收费问题;实行市场调节价墓穴(墓位)虚高定价问题。

8.公墓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过程中巧立名目、诱导捆绑消费等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

9.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含骨灰堂、骨灰楼、骨灰塔、陵园、地宫等);经批准建设的公墓擅自修改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公职人员参股公墓建设经营等问题。

10.公墓违规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问题。

11.公墓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问题。

12.农村违规出售(租)农村公益性公墓或墓地墓穴(墓位);违规出售(租)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墓地问题。

13.农村未经批准,擅自将公益性公墓改为经营性公墓对本村以外人员销售问题。

14.殡葬服务机构指定殡葬用品供应商和服务提供方,进行利益输送问题。

15.殡葬服务机构伪造虚假信息,冒领财政补贴问题。

16.殡葬服务机构违反用人用工规定,违规招录问题。

17.殡葬服务机构与殡葬服务中介内外勾连,收受好处,违规谋利问题。

18.殡葬服务机构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问题。

19.殡葬服务机构执行政策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等形式主义问题,脱离实际,漠视群众利益等官僚主义问题。

20.其它涉及殡葬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和联系方式等。

举报电话:0391-3568533    3569399

举报邮箱:jzmzjshk@163.com

来信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889号市政大厦911室

特此公告。

焦作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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