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要求,依照《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规范》(DB41/T2438-2023),焦作市确定开展首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申报认定工作。近日,博爱县启动“焦作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认定申报工作,今年的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0日。 此次认定类别为行政区划(包括古县、古镇、古村落等)、纪念地、遗址、古建筑、旅游胜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及近现代重要地名、红色地名、历史地名(过去曾经使用过、目前已不再使用的地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即可申报:地名语词的读音、书写与语义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内涵;地名实体文化特色;影响力和知名度高,具有传承价值。我市认定程序将按照组织申报、认定评审、公示公布、变更备案四个阶段进行。 博爱县将按照认定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学者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论证和审核,严格把好质量标准关。同时加强对地名文化遗产的宣传和保护,把地名文化遗产鉴定工作与当地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抓好结合点,发挥综合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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