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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使用和实施情况的公示
[ 发表时间:2024-07-01 ] [ 浏览:507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养老服务科 ]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民政部选择一批养老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实施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焦作市成功入选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地区,获批2085万元中央专项福彩公益金支持。自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启动以来,我市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项目实施。现将提升行动项目资金使用和实施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民政部下达我市任务指标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建设1895张家庭养老床位,为3790名以上老年人提供不少于11.37万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家庭养老床位、居家上门服务在全市11个县(区)实现全覆盖。

(一)项目进展情况。截至6月底,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1906张,完成任务指标100.5%;为符合条件的3790名以上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14.6万人次以上。

(二)资金执行情况。截至6月底,家庭养老床位、居家上门服务已执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085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焦作市制定了《焦作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对试点目标、对象范围、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实施步骤、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进行了详细明确,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分配的项目任务,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同时积极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宣传,增强项目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制定《焦作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焦作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等政策文件,从服务、资金、人才等维度,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全方位的政策保障。

(二)精心组织推进。焦作市统一开展五城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和家庭床位建设需求评估,通过重点摸排、实地走访,对符合条件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等进行精准评估,根据不同类型居家老年人的具体需求,制定了灵活多样、可选择、可搭配的精细化“服务包”,做到一户一案、一人一策,确保老年人真正得到实惠。拓展服务项目,聚焦失能、半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积极围绕老年人床边、身边及周边需求,依托养老机构专业资源辐射带动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探访关爱、老年助餐、适老化改造和居家养老上门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护理等一批丰富多元的服务项目,打破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边界,形成专业化全链条服务工作机制。

(三)抓好全程监管。将提升行动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1+10+N”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强力推进落实。强化信息管理,举办信息填报培训班,培养一批信息填报“明白人”,及时将老年人基本信息、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或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具体内容、进度安排、提供主体、完成情况等信息录入民政部“金民工程”专项模块,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进行进度管理,通过数据信息展现焦作市提升行动工作成效。严格实施监管,全链条对提升行动资金和绩效进行监管,焦作市统一委托第三方,采取事前评估、事中监管、事后评价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情况进行评价。通过每月纳入“1+10+N”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时时监督县市区根据任务进度,按时支付资金,有力保证资金执行率。会同财政部门不定期对承接主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实施对象和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保障实施效果。

(四)优化资源利用。利用我市是全省唯一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的优势,将康复辅具租赁与提升行动项目中家庭床位建设有机结合。对符合提升行动项目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老年人,家庭床位建设评估项目较多且实际建设费用高于家庭床位建设标准时,县(市、区)民政部门结合老年人家庭实际需求,将康复辅具租赁与提升行动项目有效融合,替代部分家庭床位建设评估项目,减少实际支出,提高资产利用率。

通过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机构养老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日趋完善、“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初步建立,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服务对象生活品质得到切实提高,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从总体看,我市全面完成了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下达的各项任务,项目任务执行没有发生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焦作市民政局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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