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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和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09-08-14 ] [ 浏览:6632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办公室 ]
焦作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和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2009年焦作市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议活动实施意见》(焦纠组〔2009〕6号)的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现将民政系统《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和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要求上报结果。
附:基层站所创建和评选活动责任分解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焦作市民政系统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
                      和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要继续把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的基层站所,作为民主评议行风的重点,深入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和评选活动” 。结合我市民政系统开展的“服务奔小康,满意在民政”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评议,有针对地解决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基层站所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推动基层纠风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基层站所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让人民群众在行风评议和行风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
二、   创建和评选范围
各乡镇民政和劳动保障所、市及各县市区民政局所属二
级机构。
民政系统将评选出“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10个。
三、评议内容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完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并抓好落实;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及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杜绝执法、办事不公,滥用职权,执法违法,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提高服务质量。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落实到位;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
4、优化服务环境。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政(事)务公开完善;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5、健全长效机制。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落实;从政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纪律严明;监督机制健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和评选工作是推动行风评议和行风建设深入开展的有效措施。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顾全大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评选工作纳入部门工作安排,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行风,做到“管行风”和“管行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创建和评选,创出实绩、创出效果,评出团结、评出干劲,评出质量,让基层站所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焕发新的活力。
(二)实行开门纳谏,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各级民政部门要通过问卷调查、街头征询、下访服务对象、座谈、恳谈等形式对基层站所和民政二级机构进行开门评议。要评议到每一个二级机构、每一个站所、每一个单位负责人、每一个工作人员。在此基础上,开展“六查”,即查在行政执行上有没有政策棚架、执行梗阻的问题;在服务态度上有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在工作纪律上有没有“吃拿卡要报”的问题;在依法行政上有没有粗暴执法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在管理体制上有没有体制不顺、推诿扯皮的问题;在自身建设上有没有素质偏低、条件较差,影响工作效率等问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归纳整理,剖析根源,对症下药,及时整改。
(三)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基层服务质量和水平。以便民服务中心为主要载体,将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依据条件、投诉方法以及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全部公开,实行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继续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四)加大查纠力度。各乡镇民政和劳动保障所、各县市区局属二级机构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投诉举报,及时向投诉举报者反馈调查处理结果,情况复杂不能及时查清的要按时向举报人解释清楚并承诺办结时限。坚持举报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凡压案不查、查而不纠、处理不公、拖延迟误的,一经发现,将对受理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五、工作步骤
(一)基层站所和各级民政二级机构创建和自评(6月-9月)。全面落实“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把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评议的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整改问题、全面建章立制、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提高群众满意率。
(二)基层站所和各级民政二级机构初评(10月1日--10月31日)。县市区民政局对辖区内的基层站所和二级机构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选出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站所,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到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市民政局负责对局属单位的全面考核和评选。
(三)综合评定(11月1日--11月20日)。市民政局将根据各县市区的报送材料和推选名单进行实地考察,评选出民政系统10个先进的基层站所,并将先进站所的名单上报市纠风办参加市里的评选。
六、组织领导
(一)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局属二级机构要按照“条块结合,双管齐下”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民政局监察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对本辖区站所和二级机构的评选活动具体负责。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全面、准确、细致地进行评议、考核,充分调动基层站所和工作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大力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局属单位应将评选活动的总结及有关材料一并于11月20日前上报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
           
 
                基层站所创建和评选活动责任分解表
评议内容
评议单位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廉政建设;
 
依法行政;
 
服务质量;
 
服务环境;
 
制度建设。
焦作市福利院
褚玉校
蔡华
河南省第二慈善
医院
仇化庄农场
焦作市救助管理站
焦作市殡仪馆
焦作市凤凰山陵园
焦作市烈士陵园
张林
黄竹英
焦作市慈善总会
办公室
谢德智
焦作市募捐办
郭万怀
军干一所
马小占
刘承艳
军干二所
焦作市军人接待站
张立军
侯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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