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廉政建设  
学习园地(廉)
警钟长鸣(廉)
以案说法(廉)
信息简报(廉)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警钟长鸣(廉)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建设 > 警钟长鸣(廉)
党员干部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
[ 发表时间:2023-12-10 ] [ 浏览:1560 ] [ 文章来源:清风焦作 ] [ 发布科室: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 ]

image.png


复制地址 】【 收藏 】 【 打印 】 【 关闭
下条新闻:拍案说纪| 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严查!

上条新闻:警钟 | 小节不守 终成大错
版权所有:焦作市民政局
备案号:豫ICP备17004447号 网站标识码 4108000031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07号
网址:http://mzj.jiaozuo.gov.cn 邮编:454000   
网站主办单位:焦作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0391-356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