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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民政局等6家单位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 工作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23-06-28 ] [ 浏览:211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社会救助科 ]

近日,焦作市民政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各级有关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在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方面,《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规范低保准入条件,按照“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刚性支出情况等基础上,做好低保审核确认,不得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不得以申请家庭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赡(抚、扶)养义务人的特定职业、特定行业、特殊身份或特定范围为由,直接认定申请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同时要求落实好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刚性支出核减和低保渐退政策,优化“单人保”政策,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失能失智老年人,经本人申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范围。

在加大急难等临时救助力度方面,《通知》明确及时将因病因灾或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因受灾或突发事件影响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按照临时救助相关政策及时予以救助,并加强临时救助与就业政策、失业保险的政策衔接,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临时遇困人员渡过难关。同时,《通知》还完善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衔接,市县两级建立“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因各类突发事件造成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由设立“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的各级慈善组织按规定给予慈善急难救助。

此外,《通知》还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社会救助办理流程。明确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全部下放乡镇(街道),更加方便群众;优化办理期限,基本生活救助审核确认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公示公布制度,实现线上公示与线下公示联动校验;优化非本地户籍人员救助申请程序,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持有本市居住证或者与具有本市户籍居民形成婚姻关系的,可在居住证持有地或配偶户籍地申请低保,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为临时遇困群众救急解难。在强化落实保障措施方面,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社工、志愿者等作用,提升社会救助专业化水平。

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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