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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09年焦作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09-06-09 ] [ 浏览:4775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办公室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确定2009年6月份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宣传月。为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按照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09年焦作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09〕55号)要求,现将我局做好2009年焦作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9年焦作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
     二、活动时间和范围
    活动时间:2009年6月1日至30日。
    活动范围: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为体验能源短缺给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增强资源危机意识,进一步强化节能意识,按照省市统一安排, 6月10日全天,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倡导干部职工绿色出行,停驶公务用车和私家车,采取步行、公交车、自行车等方式出行;办公楼6层以内不使用电梯;办公室禁止开空调;当天晚上局属各单位办公区域内关闭景观照明。市局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开展节能知识竞答活动。知识竞答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节电工作的紧急通知》、《焦作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焦作市市级公共机构2009年—2010年节能计划》以及日常节能等方面的知识。本次节能知识竞答以尽可能减少纸张使用为原则,各单位可于6月1日后登陆“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中的“焦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下载试卷和答题卡,于6月20日前送市民政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
   (三)开展节能宣传图片展。局属各单位在宣传月期间要按照我市公共机构节能机构的统一要求,在6月10日组织一次节能板报或图片展,内容包括: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节能小知识,本单位在节能降耗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节能降耗的重大战略意义、“十一五”期间尤其是后两年节能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及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目前节能形势,掌握节能常识和方法,增强对节能工作的信心和动力。
   (四)悬挂节能降耗宣传标语。局属各单位在活动月期间特别是6月10日当天,要在办公区内悬挂1条以上宣传标语,市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建议使用以下宣传标语:
    1.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依法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2.节能降耗 从我做起 从机关做起
    3.从我做起 争创节约型机关
    4.节能降耗 机关先行
    5.节能降耗 人人有责
    6.节能降耗 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7.能源连着你我他 节能降耗靠大家
    8.节约眼前一度电 点亮后代一盏灯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严格按照局里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目标考评和年度评先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严格落实。
    (二)严密组织。宣传月活动期间,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认真筹备、广泛动员、严密组织,使宣传月活动既有声有色,又扎扎实实。
    (三)注重实效。市局对局属各单位开展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内容落实、氛围浓厚,并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真正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局属各单位要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附照片)报送局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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