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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焦作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表时间:2023-10-11 ] [ 浏览:3988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9日至12月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其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领导指示批示要求,深刻认识到市民政局在履行“三基”职责、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选人用人、高质量党建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整改,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5个专项整改组,具体负责日常整改工作。先后8次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坚持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整改,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对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对照整改任务、整改措施,严格实行挂单销号,确保整改条条落实、件件落地。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以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为导向,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切实做到直面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以“新、实、细、严、快”工作作风推进高质量整改,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有关民政工作要求,践行‘民政为民爱民’工作理念有差距,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

1.针对“党组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会议精神方面形式单一,未学以致用,效果不佳”问题:一是落实学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学习形式多样化、理论实践融合化。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印发《2023年党组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增加交流研讨、观看视频等学习形式,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固化机关党员干部周五政治理论学习。今年来开展中心组学习11次,交流研讨6次。三是坚持学以致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开展深入研讨,制定《焦作市民政局“听民声 察民情 解民忧”调查研究实施方案》。

2.针对“机构改革之后,破除各种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成效不足”问题:一是出台《焦作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政策支撑。二是构建六级养老服务体系,织密织牢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网。三是积极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我市成功入选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国家试点城市,获得试点资金2085万元。四是将适老化改造任务纳入政府民生实事,按期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五是推动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焦作市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成员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凝聚社区治理合力,各县(市、区)均建立了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3.针对“全面推进‘人本民政’‘法治民政’‘数字民政’尚有差距”问题:一是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周五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抓好贯彻落实;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建立完善市民政局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民政工作依法行政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全市殡仪馆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强化殡葬公益属性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完善智慧养老服务数据库,利用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家庭配备智能化设施,超额完成省定适老化改造任务。

4.针对“低收入人群核查重视不够,低收入贫困户动态监测和预警处置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发放低保金。二是将救助对象信息与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防返贫监测户信息进行常态化数据比对,加强对低收入人群的核查监测。三是将全市防返贫监测户全部录入河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并进行动态监测,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5.针对“救助补助资金存在漏保、错保”问题:一是在审计整改期间,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按程序动态调整退出,其它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二是组织社会救助业务培训,解读社会救助政策,压实县级属地责任和乡镇(街道)审核确认主体责任。三是依托河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加强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预警信息及时核查并按程序动态调整。四是开展困难群众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落实长期公示机制,公开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咨询、举报和投诉。五是联合财政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安全运行。

6.针对“残疾人保障资金投入不足,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存在纰漏”问题:一是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应建尽建,农村残疾人供养能力持续提升。二是实现民政和残联信息数据共享,运用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按月足额发放补贴。三是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情况进行排查,将应享未享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对不符合条件仍享受补贴和违规重复领取补贴的停发补贴,并追缴多发资金。

7.针对“民生项目建设不尽心”问题:一是成立市福利院迁建项目工作组,积极与市财政局、示范区管委会、项目承建方等单位协调沟通,专项推进市福利院迁建项目。二是2023年2月,市福利院迁建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按程序推进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事宜。三是通过争取省级专项资金、申请市级财政资金、整合福彩公益金、落实仇化庄农场土地征迁补偿款等,统筹解决市福利院迁建项目资金困难。四是2023年底前完成市福利院迁建项目移交手续,2024年底前完成部分搬迁任务。五是根据市里统筹安排,河南省第二慈善医院迁建项目暂不具备开工条件,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启动。

8.针对“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亟需提升”问题:一是完成养老服务设施等级划分和评定工作。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以大带小”示范网络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二是拟制《焦作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办法》,加大对养老机构服务和安全的全面监管,确保老年人享受到优质安全的服务。三是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消防“明白人”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落细。

9.针对“落实未成年人关心关爱不够”问题:一是建立儿童之家台账,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对已建成儿童之家进行梳理,清理长期不开展活动、名不副实的儿童之家,全面掌握基层阵地建设使用情况。二是推动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进一步强化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工作阵地。三是统筹谋划使用各类民政资金,指导县级民政部门、未保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组织、社工等专业力量,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精细、多元、特色的关爱服务项目。

10.针对“社区治理统筹规划不到位,基础保障成色不足”问题:一是出台《焦作市创建“五星”社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五星”社区创建工作,加强社区服务场所建设。二是印发《焦作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区居民会客厅”建设工作的通知》,制定社区居民会客厅建设和服务规范,以示范点创建为抓手,推动社区居民会客厅创建工作,提升社区服务场所建设质量。三是充分发挥全市规范化社区示范效应,持续开展规范化社区创建工作。

11.针对“社工站建设均等化、品质化有待改进”问题:一是温县、山阳区、中站区完成政府购买社工站服务项目,开展驻站服务工作。二是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实现了市级全覆盖。三是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能力提升年活动,提升建设标准和服务质效。我市社工助力“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行动、“河南社工千站暖万家”活动被省民政厅通报表扬。

12.针对“社会组织培育不佳”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已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二是举办焦作市社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推进社会组织清廉建设和业务培训会,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提升业务素质。三是联合乡村振兴局印发《焦作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了全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业务对接会,推动市本级社会组织与重点脱贫村进行结对帮扶,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困难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

13.针对“破解殡葬改革难题思路不宽”问题:一是强化督导检查,对火化率排名靠后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遏制了火化率排名下降势头。二是学习外地市先进经验,丰富公墓服务形式,提升公墓服务水平和运营管理能力。三是制定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实现公益性安葬设施全覆盖并投入使用。

14.针对“社会慈善事业引导不力”问题:一是开展全市慈善组织年报年检工作,指导焦作慈善总会完成换届选举,引导慈善事业规范发展。二是加强对首届“河南慈善奖”焦作典型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引导更多群众参与慈善事业。三是全面建立市、县两级困难群众“救急难”基金,提升慈善助力困难群众救助水平。四是积极组织2023年乡村振兴河南专场活动,认真研究活动规则,加强慈善宣传动员,深入开展募捐活动,为“99公益日”活动打下坚实基础。

15.针对“医养康养产业闲置沉淀,未发挥应有作用”问题:一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养老服务设施方面数据,提升养老服务项目谋划可行性。二是开展五城区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合作签约事项,签约率达100%,提升康养服务能力;落实乡镇敬老院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工作,接受社会老人入住,提升入住率。三是完成养老服务设施等级划分和评定工作。举办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大赛,通过练兵比武,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四是配合人社部门出台《焦作市2023年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目标及任务。开展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共培训222人。五是针对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项目建设遗留问题,市民政局主动提请解放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将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依法依规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工作。

16.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一是坚决扛牢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交流研讨。二是修订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党组、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和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三是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市民政局党的工作要点。

17.针对“对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在登记成立社会组织时,将党的建设写入章程,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二是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实现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三是举办全市社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推进社会组织清廉建设和业务培训会,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四是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出台《焦作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与市文广旅局结合劝散1家非法社会组织。

(二)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深入,‘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对单位内部及下属单位监管力度有待提升”方面

18.针对“上届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失位,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公私边界模糊”问题:一是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印发《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利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周五理论学习加强对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三是有效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梳理排查党风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综合防控措施。四是开展以案促改“回头看”,通过签订家风教育倡议书、建立廉政档案,重大节日发放“廉政提醒函”等方式,让廉政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五是修订《焦作市民政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机关及局属单位资金审批权限、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19.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修订《焦作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支付限额和审批程序,今年来,所有大额支出均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二是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落实专项资金综合监督。三是开展全市福彩公益金专项审计工作,落实公益金使用月报送和公示制度,持续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四是组织各局属单位财务人员,聘请内审协会专家组成内审工作小组,开展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20.针对“基层微权力运行监管缺失”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并追缴侵占资金。二是组织社会救助业务培训,解读社会救助政策,压实县级属地责任和乡镇(街道)审核确认主体责任。三是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将排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四是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经办人员及其村(社区)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机制和长期公示制度,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咨询、举报和投诉。五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特困人员供养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加大敬老院资金监管力度。

21.针对“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队伍联动机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利用社工宣传月活动,引导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幸福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行动;积极参与“河南社工千站暖万家”行动,引导社工组织、志愿者开展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护航三夏,受到省民政厅通报表扬。二是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能力提升年活动,将“五社联动”机制引入社工站工作,提升联动效果和服务水平。

22.针对“制定规章制度不够严格”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制度。组织对现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审核,按照程序,对不适用现行工作的制度进行废止,对部分制度进行调整合并和修订完善。二是拟制制度汇编。将现行各项制度汇总,经党组会研究讨论,形成新的《焦作市民政局制度汇编》。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制度规章的刚性约束,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23.针对“巡视巡察整改材料不严谨”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公文审核制度,印发文件严格履行发文程序,落实公文起草、校对、审核、审批等环节,确保公文质量。二是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党建业务培训,选派党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水平。

24.针对“财务支出不规范”问题:一是立行立改。按照统一要求,停止为干部职工和临时人员购买澡票、理发票;购买的值班用品集中存放使用。二是严格福利费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使用管理福利费用。三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焦作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加强对各类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25.针对“重复发放值班费”问题:一是立行立改。退还重复领取的值班费和巡查补贴。二是建章立制。市民政局明确规定,借调人员不再参与局机关值班工作,不再领取机关值班费,市救助站研究制定街面流动救助巡查方案。

26.针对“财务报销不够严格”问题:一是立行立改,食品采购通过食材发票(税务机关代开)进行结算,转账支付货款,杜绝无发票、无清单情况发生。二是组织开展财务业务培训,明确财务流程及规范。三是修订《焦作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类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

27.针对“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学习《焦作市民政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审批程序,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二是办公用品采购按月归集清算,避免出现一次结算多批采购物资造成的清单内容重复问题。

28.针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及时协调市财政局下拨困难群众救助专项整改资金,用于弥补单位工作经费不足问题。二是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项目,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三是开展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查漏补缺,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29.针对“项目采购程序不严格”问题:一是对项目建设资金和补贴资金进行调查,追缴多补贴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二是开展养老服务资金绩效评估,监管资金执行率和使用效果。三是督导各县(市、区)落实养老服务资金监管办法。

30.针对“涉嫌均摊费用”问题:一是制定《焦作市民政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车辆,及时做好车辆使用、维修登记。二是规范车辆加油和维修管理,公务车辆实行油卡定点加油、定点维修。

(三)在“党建核心引领作用不够充分,基层党的建设有待强化”方面

31.针对“思想引领不够到位”问题:一是部署开展以案促改“回头看”,针对违纪违法案件和审计反馈问题组织专题交流,深入剖析问题,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编印《民政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选编》、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谈话、重要节日发放“廉政提醒函”等,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三是局党组书记、局长讲廉政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32.针对“破局解困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开展“守纪律、强作风、提能力、抓落实”活动,建立民政重点工作考核激励机制,落实“红蓝榜”制度,促进干部作风建设、精神面貌、担当意识全面提升。二是建立健全信访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研判,对重点人员进行心理疏导。三是发挥好法律顾问在民政工作中的参谋作用,推动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避免信访问题。四是成立市福利院迁建项目工作组,积极筹集本级公益金、争取省级专项资金,用于福利院搬迁项目,对接示范区管委会,加强市福利院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向市政府申请协调解决市福利院迁建项目资金困难问题。

33.针对“统筹协调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焦作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明确内设科室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二是对业务交叉工作进行梳理,由主管领导确认分管或牵头的科室。

34.针对“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市民政局党组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按期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压实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党建办工作力量,增加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5.针对“基层组织设置不规范”问题:一是机关党委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完成换届任务。二是清理整顿借调人员,理顺局机关党支部党组织关系。三是规范局机关支部设置,利用基层党支部统一换届,新成立了局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

36.针对“党建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自查整改,严格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开展党建工作督导检查,调阅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和党员心得体会,下发工作通报。三是对基层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作出安排,规范党员学习教育内容。四是党组成员深入局属单位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及时纠正偏差;开展党组成员上党课活动,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引导。

37.针对“对干部情况掌握不充分”问题:一是成立调查组,对干部使用把关不严进行调查处理。二是利用局属单位年度考核,深入开展考察调研,了解掌握领导班子运行、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及优秀人才储备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向局党组进行汇报。

38.针对“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按规定履行了试用期转正考察程序,印发了转正任职通知。二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了解选拔任用程序、转正考察程序,掌握干部试用期转正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

39.针对“对局属二级机构班子配备研究不够”问题:一是全面掌握二级机构干部情况,建立局属单位优秀干部人才库,将优秀人才培养锻炼纳入日常管理。二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沟通汇报,制定二级机构干部交流调整计划。三是年底前完成二级机构干部调整,补齐空缺。

40.针对“巡察整改持续推进不够彻底”问题:一是局党组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主体责任,将上轮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纳入本轮巡察整改台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地。二是认真学习《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落实专项资金综合监督,积极开展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三是成立由副县级领导牵头的安全办,印发《全市民政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强化安全工作落实。四是制定局党组、机关党委抓党建“责任清单”和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自我革命的担当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持续检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实整改事项具体责任,形成巡察反馈问题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督导考评、结果运用全过程责任落实链条,防止整改责任弱化、整改工作虚化。

(二)持续分类精准施策,推动见底见效。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要真正把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改到位、见实效、管长远,必须始终坚持整改工作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以钉钉子精神跟踪督办,逐条整改,对账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打好持久战,确保所有整改任务见底见效。

(三)持续强化督导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巡察反馈问题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评估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督导的问题,严格督导检查,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对后续整改事项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整个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效果。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整个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效果。

(四)持续注重建章立制,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有针对性地消除制度盲区、堵住管理漏洞。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结合,综合运用巡察成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完善制度,解决民政领域深层次问题,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营造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民政事业发展高质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焦作贡献民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10月12日至11月12日。

联系电话:3569907

电子邮箱:jgdw1108@163.com

 

 

 

                                                                             中共焦作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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