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其中,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介绍了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特点和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关于专项整治的问题。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在全国开展部署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请问,这次行动和以往有什么不同?现在取得了什么样的进展和成效?谢谢。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正像刚才王部长在发布词中提到的,这次行动的设计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国务院安委会研究部署了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这个行动经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后,经过国务院总理李强同志审定批准。行动设计围绕张国清副总理提出来的“两个切实”,就是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行动分三个层面来设计: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每个责任主体涉及五个重点任务,力求“三个责任”一体发力,专项行动落地见效。与以往的专项行动相比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突出“重大隐患”。聚焦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包括违规动火、外包外租管理混乱、企业不开展应急演练、从业人员不熟悉逃生出口等有关事故教训总结出来的问题。不搞“大而全”整治,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 二是突出“关键少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第一责任人”,这次专项行动紧盯这个“关键少数”,要求企业的“一把手”带头,学习研究并且亲自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发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主导作用,带动整个企业管理团队和所有从业人员落实岗位责任。 三是突出“先礼后兵”。专项行动安排所有企业先用一到两个月的时间自查自改,这期间企业可以聘请专家帮助查改,也可以申请向政府请求帮扶指导,然后再由政府监管部门开展精准严格执法。给出企业时间查改,但如果不查不改还不报告,我们就要严厉处罚,既要处罚企业,也要处罚企业“第一责任人”。 四是突出“机制创新”。要求执法队伍先学习培训,后监管执法。执法队伍也要学习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先研究透再去执法,便于提高隐患排查的质量和能力水平。我们还设计了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谁检查谁负责;设计了匿名举报查实重奖机制,着力解决查不出重大隐患、查出重大隐患后不跟踪整改以及执法不精准等问题,着力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我就先谈这四个特点。关于进展情况,目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已经完成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任务。32个省级单位、35个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已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作了专题动员部署,13个行业领域制定出台了25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了20个综合检查组,深入到各地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各地区也派出了1000多个省级工作组分赴地市开展督促检查,截至目前,各级各部门共检查企业单位120余万家,排查隐患460余万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9万余项,处罚金额7亿多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3.5万余家,对30.7万家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兑现举报奖励450余万元。 下一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继续强化日常调度、明查暗访、督办交办、约谈通报、公开曝光,加强考核巡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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