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22〕85号)等有关规定,经焦作市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综合评审,现将等级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17日-4月2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以电话形式向焦作市民政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联系电话:0391-3569176
邮 箱:jiaozuolaoling@126.com
附件:焦作市养老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公示名单.xlsx
焦作市民政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