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整合慈善帮扶资源,更好满足特殊困难家庭需求。市民政局创新社会救助模式,联合市慈善总会探索“慈善+救助”工作机制,推动市、县两级设立“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实行统一命名、分级筹募、分级救助,增强慈善的便利性、普及型和可及性,引导慈善组织更好服务困难群众。 慈善专项基金主要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紧急救助,推动社会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提升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水平。 市、县民政部门发现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众后,按照“谁发现、谁启动、谁救助”的原则,及时与本级慈善总会、慈善协会结合,共同核实相关信息,启动基金救助程序。“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面向社会公开募集,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基金募集、管理和使用。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共同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截至2月底,市本级和沁阳市、武陟县、孟州市、温县等4个县(市)已设立“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首批募集资金14.5万元。其他县(市、区)也将于3月上旬全部设立,实现市、县全覆盖。
“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的设立,对于拓宽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救助模式,提升救助资源利用效率,有效发挥慈善帮扶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作用,织密扎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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