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困难群众“急难愁盼”,全力保障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把抓好“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行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的生动实践。11月22日,焦作市民政局迅速启动“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行动,要求提升政治站位,确保救助帮扶无死角。
焦作市民政局高度重视、高标部署,成立了“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行动工作专班,设立综合协调、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等五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分别建立巡访排查和救助帮扶专项台账,定期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难题,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各尽其责。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等联席工作机制作用,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开展好关爱帮扶救助工作。
摸清底数,救助帮扶无死角。行动要求,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纵向联动、同级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横向联通,畅通主动发现、及时救助的管理运行机制,确保主动发现全覆盖、救助帮扶无死角。畅通社会救助热线,及时回应“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政府在线网站、“焦我办APP”等平台群众求助诉求,做到“接诉即办”,确保每个诉求及时回应。辖区内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独居老人、残疾人以及其他各类困难特殊群体生活状况,确保底数全面摸清掌握。
进一步优化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及时将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的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并进一步优化申请、审核确认流程。
对生活突然陷入困难的群众,加强急难型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效能,加大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支持力度,对生活突然陷入困难的群众实施临时救助,情况紧急的,可实行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对受疫情、极端天气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加强临时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衔接,对经过应急期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因灾返贫。
对特殊困难群众,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保障金。及时拨付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政策,每月10号前,通过社保卡“一卡通”社会化方式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等各项救助补贴资金,确保各项救助补贴资金发放不断不乱,确保疫情防控和寒冬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密切关注价格形势,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更多温暖。
加强特殊困难人员照料服务。持续加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养育服务,按政策收住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孤弃儿童,扎实做好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好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
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与公安、人社、城管、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要实施分类救助,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劝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障碍患者,协助其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的食品、衣物、保暖用品和防疫物资,留下详细求助方式,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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