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在疫情封控管控期间或暴雪、寒潮等极端天气影响较大情况下,可以暂停低保、特困对象动态退出工作。加大临时救助备用金支持力度,发现因疫情或极端天气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出现突发性困难的群众,要及时实施临时救助,情况紧急的,可实行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各项救助补助资金每月10号前足额发放到位。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通知》明确,要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各县(市、区)要依托社会救助热线、政府在线网站、“焦我办APP”等平台,及时了解和回应群众求助诉求,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实施救助。通过电话、微信、上门、巡访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辖区内困难特殊群体生活状况。
《通知》强调,要加强特殊困难群众的巡访探视和照料服务工作。做好生活无着人员生活保障,加强巡查力度、扩大巡查范围、提高巡查频次、延长巡查时间。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街面巡访、社区探访、知识宣传、心理疏导、陪伴支持等服务。充分发挥县级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与相关部门形成救助合力,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