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焦作市民政局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疫情防控意识。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及各级社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要求,建立完善疫情防控领导机制,明确岗位分工,落实“四早”要求,坚决守住我市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安全底线。 二是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人群聚集的社会服务机构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与防疫工作无关的会议以及探访、慰问、培训、论坛、展览、对外交流等人员聚集的活动尽量取消或者推迟。提倡各级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电话、网络和邮寄方式咨询办理相关业务,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交叉感染。 三是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提倡各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加强党建引领、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各项工作,利用专业性社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治宣传、卫生防疫、隐患排查、心理疏导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社会组织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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