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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互联网+养老+信用” 应用建设的工作方案》解读
[ 发表时间:2021-12-29 ] [ 浏览:1386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行政服务大厅 ]

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焦作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推进“互联网+养老+信用”应用建设的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信用是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安身立命之本。到2022年,我市“互联网+养老+信用”应用建设初步建立,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市政务系统平台信用信息交互,建设统一的养老服务信誉系统,在为民政部门更好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的同时,提升养老服务满意度和质量,降低养老从业人员在养老服务时的风险,并将从业人员的信用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并接受其他政务系统的调用,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取消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审批。大力推行养老服务机构备案制度,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的治理模式。备案申请人应当就养老机构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服务活动提交书面承诺并向社会公开,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对违反承诺的,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三、努力打造应用建设项目。探索研发“互联网+养老+信用”智慧养老服务信用监管平台。以养老行业数据为核心,整合和链接各类为老服务信息,运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和“焦我办”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方便公众浏览、查询行业内容及服务信息,实现各类为老服务机构和人员队伍的动态管理,加强行业服务和信用管理,有效服务社会公众、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以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

四、明确信用监管重点方法。科学设置“互联网+养老+信用”应用建设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监管内容。借鉴政务服务“好差评”及投诉举报,定期对外披露养老服务质量报告,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养老机构网上备案信息共享,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资金监管,运用安防监控。

五、明确信用监管重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加强涉及资金监管。

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拓宽资金渠道,聚力智慧平台建设;实施部门联动,推进互联网养老信用监管系统信息共享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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