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灾后困难群众救助任务紧迫,焦作市民政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抓紧灾后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成立灾后重建、受灾困难群众救助、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4个专项工作组,创造性落实“13710”工作机制,全力守护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 有效织牢疫情防控保障网 一是全面部署,把好疫情防控“责任关”。面对接踵而至的疫情大考,焦作市民政局闻讯而动,第一时间召开疫情防控紧急工作部署会,及时安排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成立疫情专项工作组,压实“四个责任”即属地责任、行业主管责任、机构主体责任和领导分包责任;第一时间印发《焦作市民政局关于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公告》和制作《责任制公示牌》,细化了疫情防控标准及要求,真正做到了 “干部包点,任务清晰,要求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严格管控,把好疫情防控“落实关”。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迅速激活和完善疫情防控机制,坚决落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管控、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积极主动对接疫苗接种部门,做到“应接尽接”2162人,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殡仪馆、凤凰山陵园管理处等单位全员进行了核酸检测。全市养老院、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和老年助餐中心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实施封闭管理,扎实做好人员出入管理、日常防护、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物资储备、食品采购等各项工作。抓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暂停村(居)民议事室、图书室、文体活动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人员聚集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对全市所有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暂时关停,以防人员聚集,出现防范漏洞。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遇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真抓实干,把好疫情防控“督导关”。市民政局严格落实督导机制,强化对各级民政部门、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落实防控措施、要求情况的检查。市民政局成立4个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真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细。 织密灾后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 一是出台政策,完善困难群众救助机制。市民政局第一时间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汛救灾工作决策部署,印发了《焦作市灾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民政系统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等受灾人员救助的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实施临时救助或纳入低保救助范围,拓宽救助渠道,丰富救助形式,通过受灾人员救助政策与基本生活救助、急难型临时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为灾后困难群众提供有力政策保障,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二是快速行动,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市民政局依托应急管理部门灾情统计数据,协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配拨付救灾捐赠资金,联合市财政局及时下拨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临时补助资金。截止目前,共下拨抗洪救灾慈善资金2.6861亿元,为98768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补贴1576万元,发放8月份低保金、特困供养金1984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被子盖,衣食盖不愁。 三是精准识别,健全主动发现机制。积极落实“13710”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四个工作专班上下联通、左右联动作用,建立“一册四表三台账”,逐村逐户摸排民政服务对象受灾情况,全市共排查低保对象75480人、特困人员5547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12人,空巢老人3289人,独居老人1802人,优化审核确认程序,推进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对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将审核、确认两次公示简化为一次公示,缩短申办时限;对因灾造成自理能力下降的特困人员,及时重新评估生活自理能力,提高照料护理标准档次;本季度暂停低保动态调整退出,用好用足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提高临时救助效能,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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