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密切关注强寒潮天气对民政对象基本生活与生命安全的影响,克服困难,认真履职尽责,以更加热忱主动的态度,更加深入细致的工作,确保各类困难民政对象能够温暖过冬。针对困难群众冬季生活保障,12月对城乡低保户发放救助金2317人77.3万元、特因供养人员440人26.44万元。全面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储备过冬物资,让流浪乞讨人员在寒冬中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确保不出现冻死、冻伤等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开展救助巡查,在重要交通路口设立临时救助点2处,每日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街头巡查和主动救助,在火车站、汽车站、百货楼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聚集区域实行常规巡查,并设立临时救助引导牌,向过往群众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单、救助引导卡等,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救助,保障临时遇困人员得到妥善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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