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兜底线”要求,切实提高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由550元提高为6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由3900元提高为4500元;农村、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年标准分别为提高为6000元、9600元。截至目前,全区城乡低保对象1623户2443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8%,上半年累计发放保障金326万元.
二是落实“织密网”要求,坚持动态管理。临时救助坚持按照“急事快议”的原则进行,努力做到发放及时准确。积极推进低保边缘户扩面工作,58个边缘户109人纳入低保范围。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给予救助,救助困难家庭150户,发放临时救助金资金18.8万元。
三是积极落实“建机制”要求,做到“应保尽保”。积极与扶贫部门对接,重点排查因残疾、重病、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全年新增低保、特困供养对象58户109人。与扶贫部门对接,对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定期审核,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截至目前,共办理低保、特困供养对象退出18户18人,确保做到“有进有出、应扶尽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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