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4月9日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和《关于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的通知》(民发〔2018〕152号),精神,探索创新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模式,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品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提高人民群众通过租赁方式配置康复辅助器具比例,焦作市率先试点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期间,焦作市民政局将通过社会化、项目化方式运作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项目,即以公开的方式选择社区租赁服务供应商,由服务供应商基于《2020焦作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产品供应商及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产品开展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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