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现有养老、救助、福利、儿童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135个,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孤儿等保障对象8.6万余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焦作市民政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压实防控责任,落细防控措施,筑牢防控防线,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截至目前,全市各类民政服务机构零疑似、零感染、零隔离。
一、高位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市民政局党组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坚定自觉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闻令而动、周密部署,围绕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迅速、有序展开。2月3日起,局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随机选取的方式,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详细了解物资保障情况、隔离和封闭管理落实情况,对防控存在问题的机构,约谈主要负责人,下达通报批评,要求事不过夜当天整改。截至目前,共暗访50余次,下发督查通报6份,约谈批评1人。
二、压紧压实四个责任。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再次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机构名称、机构性质及法人代表基本信息,特别是未登记、未备案的机构,一个不漏地将其纳入属地管理。张贴《焦作市民政局关于明确全市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公告》,明确属地责任、行业主管责任、机构责任和分包领导责任,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落实落细防控措施。逐条逐项落实民政部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一是加强封闭管理。目前,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全部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人员不进不出,不与外来人员接触;工作人员全天候吃住在场所,不得私自离开;节后返岗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隔离14天要求,身体状况无异常方可安排上班。二是强化日常防护。每天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实施严格日消毒制度,加大消毒频次、保持房间通风;严格实行分餐制,安排人员在各自房间用餐。督促机构内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勤洗手、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三是强化物资保障。按照民政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共为市殡仪馆申请协调防护服等物资35套。四是落实“四早”要求。要求各县市区、各服务机构一旦发现有咳嗽、发烧等症状的立即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市民政局,第一时间进行隔离治疗。
四、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的要求,持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一是全面摸底排查,及时掌握救助对象以及新冠肺炎患者的家庭和生活状况,对因确诊导致生活贫困的对象第一时间给予救助。二是优化审批程序,将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的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先行救助,事后补齐相关程序。三是加强临时救助,将因患新冠肺炎或不能就业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临时救助。四是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对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分别按照每人每月50元、100元标准发放临时性生活补贴。五是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补助资金。今年以来,全市共救助城乡低保对象19.3万人次,发放低保金4110万元;救助特困人员1.5万人次,发放特困金890万元;为8.3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313万元;为6万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800万元;为404名孤儿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