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
社会组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级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指示精神,更好地落实王小平书记和徐衣显市长对我市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的安排部署,把思想和行动尽快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上来,从根本上切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源,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支持党和政府决策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级各社会组织,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上来,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稳定情绪、增强信心,听党话,跟党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坚决支持政府的一系列防控决策,维护大局和社会稳定,以实际行动弘扬正能量。
二、认真做好宣传防护工作
要积极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准确理解有关政策措施,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带头宣传疫情防护常识,引导会员和身边亲友提高防范意识,正确认识和对待疫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科学防护。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到人群聚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外出要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合理营养,适量运动,增强自身免疫力。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主动劝导、积极督促身边亲友春节期间不聚会、少出门,多通过电话、 微信等方式进行节日问候,最大程度降低风险。发现身边疑似情况第一时间与有关部门联系,主动报告相关信息。
三、积极做好疫情预防措施
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与民政部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民政系统及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抓紧制定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压实防控工作责任,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确保责任明确、反应及时、保障有力,打牢疫情防控的工作基础。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后,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主动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反映疑似病源,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社会组织要动员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人员,通过微信、电话咨询等方式,疏解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的心理压力,减轻患者和家属的思想负担。
四、取消公众聚集性等活动
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非常时期一律暂停举办集体活动,不得外出特别是到有疫情的地方开展参观交流活动。近期计划召开的会议要取消或推迟,任期届满的可推迟换届,市级各社会组织遇有重大活动要进行事前报告,未经批准不得开展活动。教育类和培训类服务机构,要按照上级要求推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多与教育和人社部门沟通。卫生类服务机构在做好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中去,按照规定做好工作报告。养老类服务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院内老人不要外出,暂停接受新入住人员,必须外出人员归来时要密切观察。
五、正确引导慈善募捐活动
各级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提供支持,协助党和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为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应当按照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募捐方案报送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慈善组织要依法依规开展募捐,定期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确保信息长期可查询,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不派工作人员、不发动组织志愿者进入湖北省。慈善组织为湖北省武汉市疫情防控工作募集的款物,由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武汉市慈善总会、武汉市红十字会接收,除定向捐赠外,原则上服从湖北省、武汉市等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调配。
六、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市级社会组织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密切关注疫情,及时做好信息报送,确保防控关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请通知到同级管理的社会组织,参照以上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焦作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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