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事流程
(1)行政相对人申请
(2)综窗受理
(3)审核
(4)决定
(5)送达
2、申请材料
(1)原备案的信托文件和备案回执
(2)慈善信托重新备案申请书
(3)作为变更后受托人的信托公司的金融许可证或慈善组织准予登记或予以认定的证明材料
(4)重新签订的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
(5)银行开具的现有凭证、商业银行资金保管协议(非资金信托除外)
(6)原受托人出具的慈善信托财产管理处分情况报告
3、承诺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
4、咨询电话
焦作市民政局行政事项服务科 电话:3568577
焦作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电话:3569176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投诉举报方式
焦作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 电话:0391-3569399
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投诉 电话:0391-356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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