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公示
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办法》《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
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各科(室):
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印发《河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现结合民政执法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面提高认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促进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幼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三、组织培训宣传。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通过门户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宣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民政部门要研究提出民政行政执法装备需求,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将其纳入本地行政执法机关装备配备标准、装备配备规划、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要积极与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将民政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执法装备建设经费等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豫法政办〔2019〕9号)已上传至市局网站“法制宣传”专栏,请自行下载。)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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