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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月实践活动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17-08-03 ] [ 浏览:26607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办公室 ]

关于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月

实践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创建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安排,我局定于8月份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月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文明礼让”活动。我局要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排队守秩序”等活动,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公务车辆以及干部职工私家车,要带头践行文明驾驶行为,在斑马线前主动减速,遇到行人主动礼让等候,用良好形象引领和带动全社会车辆的共同参与。

二、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动员大家要在群众面前当榜样、做示范,摒弃“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等不良交通陋习,用自己的言行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

三、加强对“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改。根据市文明办要求,在四城联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都将作为文明单位考评内容。轻则扣文明奖,重则撤销文明单位资格。局属单位记在主管单位名下。即日起,所有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如被发现,市文明办将在市电视台曝光台进行曝光,并记入文明单位考核。请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支持文明交通整改工作、密切配合,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

 

附件:文明交通倡议书 

 

焦作市民政局

                              2017年8月3日

 

附件:

文明交通倡议书

 

全局干部职工: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参与者、推动者、践行者和垂范者。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与家庭幸福,我局提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

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踊跃加入“文明交通”志愿者行列,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公益活动,主动劝阻与“文明交通”不协调的各种行为,促进文明和谐交通建设。

二、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

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文明交通意识。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三、争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

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不系安全带、行人过街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全力打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坚决抵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泊车。积极营造遵章守纪、相互礼让的文明社会风尚,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五、争做“文明交通”的垂范者

以身作则,做文明行路、文明驾(骑)车、文明乘车的榜样,遵守交通规则,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自觉服从警察同志和协勤人员的指挥,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垂范者。

同志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遵守交通法规的每一件事情做起,做一个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维护者,让我们的家园更文明、更有序,让我们的生活更和谐,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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