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民政局廉政建设信息简报
【工作动态】
市民政局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
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市民政局部署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开展整治,着力排查一批民政系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着力查处一批违纪违规的基层党员干部,着力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确保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使党和政府各项民政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落实,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专项整治按照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着力整治和解决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在低保对象确认和资金发放方面以权谋私、虚假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二是在民政项目申报、审批和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发现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挪用、贪污的问题;三是在办理民政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历时8个月,从5月开始,至12月结束。专项整治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治理的重点对象是:全市范围内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涉及民政政策服务的“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
市民政局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民政系统要落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树立“一盘棋”思想,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二要突出工作重点。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及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主要环节,发现什么问题就查处什么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典型性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用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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