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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 发表时间:2014-09-10 ] [ 浏览:8044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办公室 ]

市民政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各科室、站、办、院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发生,做到警钟长鸣。
    二、各科室要加强用电管理,对电路及电器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下班时,电脑等用电设备要切断电源,最后一位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三、局属事业单位不定期对饮食、用火、用电、医护、值班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四、要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排查力度,确保非正常现象发生。
    五、财务人员要加强对票据、现金的管理,现金、有价证券等在办公室不过夜,确保安全。
    六、物资管理人员要做好救灾物资的入库、出库清点及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储备物资的日常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确保救灾物资的发放及时、准确。
    七、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单位车辆的维护、保养、停放工作,保证车辆安全,确保工作车辆安全、正常使用。
    八、门卫及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做好单位防火、防盗安全工作,机关大门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开、关,确保机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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