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专栏  
创建活动(省)
文明民政微博(省)
队伍建设(省)
规章制度(省)
文明礼仪(省)
简报(省)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规章制度(省)   当前位置:首页 >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专栏 > 规章制度(省)
安全保卫制度
[ 发表时间:2014-09-10 ] [ 浏览:21355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办公室 ]

安全保卫制度

 

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局机关内部安全稳定,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制度,维护公共秩序,保证机关安全。

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下班时注意关闭电源,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单位,不准在办公场所内焚烧废纸,不乱扯电线、电话线,要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

   三、加强值班和带班。值班人员值班时,要加强对本单位办公场所的巡察,遇到情况应果断处置,及时报告。
复制地址 】【 收藏 】 【 打印 】 【 关闭
下条新闻:市民政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上条新闻:安全用电制度
版权所有:焦作市民政局
备案号:豫ICP备17004447号 网站标识码 4108000031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07号
网址:http://mzj.jiaozuo.gov.cn 邮编:454000   
网站主办单位:焦作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0391-356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