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专栏  
创建活动(省)
文明民政微博(省)
队伍建设(省)
规章制度(省)
文明礼仪(省)
简报(省)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规章制度(省)   当前位置:首页 >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专栏 > 规章制度(省)
值班制度
[ 发表时间:2014-09-10 ] [ 浏览:20168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办公室 ]

值班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值班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及时妥当处置突发事件,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应急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每天安排一组值班人员值班,每组值班人员分为带班领导、值班员和值班司机,局领导和工作人员轮流带班值班。

二、工作日值班,除工作时间外,值班员应在值班室值班。休息日值班,值班人员全天在值班室值班。

三、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脱岗、漏岗。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必须向人事科申请调整,人事科及时调整值班人员并将调整结果报告带班领导。

四、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值班电话的接听和记录,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五、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协助带班领导处理好有关事务特别是突发事件。

六、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交接工作,及时和妥善处理未完成的值班事项。

七、办公室负责安排值班人员及值班时间,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管理值班室的物品器材,为值班人员提供必要保障。

   八、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整洁和卫生。
复制地址 】【 收藏 】 【 打印 】 【 关闭
下条新闻:防火安全制度

上条新闻:法制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版权所有:焦作市民政局
备案号:豫ICP备17004447号 网站标识码 4108000031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07号
网址:http://mzj.jiaozuo.gov.cn 邮编:454000   
网站主办单位:焦作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0391-356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