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民政局文明行为和服务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文明礼貌服务行为,树立良好的机关新形象,制定如下规范:
一、职业道德
1、热爱祖国,热爱民政事业,热爱本职岗位,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修养,诚实善良、文明礼貌、乐于助人的民政人。
2、熟悉本职工作的性质、职能、任务和特点,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自身作用。
3、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自豪感,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
5、廉洁奉公,乐于奉献,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为己谋利,不准侵占集体利益,接受相关业务和个人和好处,不准公款吃喝玩乐。
6、努力学习各种业务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7、努力培养自身修养,把自己锻炼成为一名具有品德高尚、情趣高雅、品格优秀和涵养深厚的合格人才。
二、自我行为
1、仪表整洁。着装落落大方,整洁美观,不穿奇装异服。
2、仪态端庄。男同志发不过耳,不留胡须;女同志装饰朴素雅观。
3、举止文明。做到立姿文雅、坐姿端正、走姿稳重。
4、服务热情。业务咨询有问必答,做到主动、耐心、热情、细致周到。
5、工作认真。熟悉本职本岗业务和规章制度,能独立办理本岗各项工作业务。
(1)勤奋工作,坚守岗位,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2)上班时间不串岗聊天,不打私人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工作时间禁止上网聊天、炒股、玩电子游戏。
(4)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举止大方,在办公室和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不高声喧哗、不吸烟。
(5)工作人员特别是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要确保通讯工作畅通,不得贻误工作。
7、保持个人工作环境整洁。下班前要整理好文件资料,用具入柜,保持工作台面整洁。
三、文明用语
1、客人来访时,主动站起打招呼:“你好,请进”,之后让座倒水,主动询问对方:“你有什么事需要帮忙”。
2、送别客人时,以“再见”、“欢迎再来”等言语道别。
3、别人正在交谈需要打扰时,使用“对不起,打扰一下”、“对不起,我可以进来吗?”等言语。
4、有事外出,对客人用“对不起,我有事出去一下”。
5、接电话时用“您好,这里是某某科室”、“请问您有什么事?”。
6、电话找人时用“请稍等”。
7、接电话人不在,因主动询问对方:“对不起他(她)不在”、“我可以转告他(她)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电话”。
8、接到咨询电话应作答复,回答不了的问题应该告知对方去何部门咨询,并告知电话号码,不得以“不知道”、“不清楚”等言语来敷衍。
9、向外打电话时,用“你好,麻烦(劳驾)找一下某某。
10、接电话时语言均要温和,电话轻拿轻放。
四、接待礼仪
1、守时。约定时间接待客人,要严格守时,如遇紧急事情难以准时,事后讲明原因,并至歉意。
2、迎客。客人进门时要起立迎接,主动请坐,重要客人来访,应到门口迎接。
3、握手。握手必须自然大方,如果对方是女同志或职位较高的人,一般等对方伸手时再握手。
4、介绍。先介绍自己一方的人,再介绍对方;先介绍领导和年长者,再介绍其他同志。
5、交谈。同客人交谈,目视对方,注意倾听,谈话间如遇急事需马上处理,应礼貌示意客人稍等以表示歉意。
6、送客。当客人告辞的时候,应起立送别。
7、客人找错门时,应主动解释并指引应去的路线,重要客人应引至所去之处。
8、对客人要热情、友好,做到礼貌周到,不卑不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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