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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政风行风建设专刊第十期
[ 发表时间:2013-05-27 ] [ 浏览:7323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

焦作市民政局行风效能热线上线提纲

 

主持人:在今天的节目里,我们邀请到的是焦作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富山同志,听众朋友可以通过直播间的热线8796828参与这期节目。陈局长您好!欢迎您来到行风效能热线节目和大家交流。

陈局长:各位听众朋友,主持人,大家早上好。很高兴来到行风效能热线直播室和大家交流。在这里,我代表民政局党组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全市父老乡亲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主持人:民政部门是政府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请问陈局长,民政部门去年在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方面进展及成效如何?

陈局长:2012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按照保障民生、发展民主、强化服务、夯实基础的基本思路,坚持发扬好传统,争创新业绩,管理上水平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实现了新的发展。下面,我就所分管业务从以下两个方面做以简要介绍:

一、努力促进我市老龄工作发展

老龄化问题是公认的世界性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目前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共有46.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2.8%,社会老龄化问题不容忽视。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民政局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基本目标,始终坚持“党政领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努力使我市的每个老年人都尽可能过上幸福生活。9月份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焦政〔2012〕7号)文件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并从五个方面对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一是建立完善老年人优待制度。全市80-89周岁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敬老补贴;90-99周岁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敬老补贴;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敬老补贴。目前,敬老补贴发放标准位于全省首位。今年截至11月底,全市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12366本,及时为老年人乘车、出行、旅游提供了方便。二是完善落实优惠政策。优先保障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对新办的养老机构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养老机构享受有关税费优惠、用电、用水、用气、金融扶持等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医疗卫生和老年病护理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养老护理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并享受相关培训补贴政策。三是加大养老机构资金扶持力度。从2012年起,对达标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从2012年起,床位在50张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自建用房每张床位补贴为1500元,租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补贴1000元,并对每张床位给予床位运营补贴。四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将老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每年不少于20万元,并根据需要及时保障。各级政府按照当地老年人口规模安排老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五是加强监管,提升养老服务整体水平。通过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全面加强养老机构的规范管理、服务质量和消防安全工作,并对养老机构进行年检,确保养老机构稳定运营。同时,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先后组织县市区老龄办老龄管理人员、养老服务机构院长和护理人员参加了由民政部、省民政厅举办的专业培训及养老护理服务远程教学培训累计培训养老服务人员170余人。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逐步深化

双拥工作方面。2月份,我市被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夺取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的目标。组织召开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总结表彰大会,对双拥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部署。努力为驻军部队办实事,多次组织召开省军区农副业基地问题协调会,促进了问题解决。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开展了“白衣战士爱心献功臣”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拥军慰问活动,对赴亚丁湾执行护航任务的舰队官兵和确山驻训部队进行了慰问,促进了军政军民团结。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2年度十大拥军优属模范、十大拥政爱民模范和十佳双拥社区、十佳爱国拥军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积极向省双拥办推荐双拥工作典型,努力打造焦作双拥品牌。

优抚工作方面。各项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共发放各类抚恤定补金共计8298万元,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开展了“一站式”医疗服务,实现计算机网络化全覆盖,占全市县市区的100%;为2536名优抚对象减免了医药费用达427.92万元;投入资金56.44万元,为10488名优抚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入16.7万元,为26名优抚对象修建、改造了住房;将生活困难的2141名优抚对象列入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发放低保资金252.03万元。认真抓好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提高和发放工作,八一前,为3986名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4210.9851万元,其中农村义务兵2137人,城镇义务兵1849人。做好军属牌发放悬挂和立功受奖人员奖励工作,发放悬挂军烈属牌15000余个,为452名立功受奖官兵发放奖金10万余元。完成了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和部分老年烈士子女信息采集工作,全市共有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7834人,部分老年烈士子女942人,为政策落实奠定了基础。在孟州召开了慰烈工程现场会,推动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军休安置方面。圆满完成军休人员安置任务,全年共接收安置军休人员6人,其中伤病残人员4人。严格执行军休工作政策,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调整了军休人员生活补助费、防暑降温费和取暖费标准。在全市军休系统组织开展“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创建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军休干部生活更加幸福和谐。

退伍安置方面。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序进行,今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2034人,其中,农村籍退役士兵889人,自主就业250人,城镇应安置895人。截至11月20日,全市已安置691人,自谋职业533人,自谋职业率达59.55%。贯彻新修订的《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着力抓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646名退役士兵参加了培训。

主持人:听了陈局长的介绍,民政部门2012年在老龄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做了大量工作,解决了许多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请问陈局长,我们今年工作有什么思路和打算?

局长:

一、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市老年福利中心的论证、规划和建设;加快建设社会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二、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大力发挥民政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支持作用。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全面实施新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保障。落实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的优惠政策措施,加强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加强优抚褒扬工作,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继续调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逐步把优抚对象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对散葬烈士统一规划,完成散葬烈士墓迁建工作。做好军休人员安置管理工作,高标准完成上级下达的安置任务,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医疗待遇。积极探索创新双拥工作的内容、形式和途径,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建立健全军地互办实事的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化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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