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民政局关于受理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违规行为举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6 来源:

焦作市民政局关于受理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违规行为举报

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我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以下简称补贴项目)的平稳规范推进,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力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市民政局现就受理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违规行为举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本次举报受理主要针对在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评估机构等入库取得补贴资格机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申领享受补贴人员存在的违法违规、损害群众利益或影响财政资金安全的问题。重点征集以下线索:

1.养老服务机构(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违规行为:擅自提高服务价格、取消原有优惠,通过先涨价后抵扣的方式变相涨价;无故降低提供服务质量;服务费”“手续费”“耗材费等不合规名义强制老年人额外缴费;要求老年人返还补贴金额或长期占用政府拨付补贴资金不退还;拒不协助符合条件老年人领券销券或故意不开通结算通道,变相拒绝老年人使用消费券;在民政通系统缴费及结算操作过程出错而影响老年人实际补贴金额后,不进行沟通并提供符合实际补偿;安排未经专业培训合格或无证的服务人员提供养老服务;通过第三方中介临时派遣无劳动关系人员顶替员工提供服务;通过空挂床”“刷空单等形式虚构服务事实、伪造服务记录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

2.评估机构违规行为:与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串通,伪造评估过程、出具虚假失能等级结果;无正当理由长期不接受预约开展评估;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评估、未如实标注阶段性失能情况导致评估结果失真等。

3.行政人员违规行为:在补贴审核发放环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侵占、挪用、克扣补贴资金;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补贴;在已知老年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未及时停发消费补贴;机构资金核销申请缓慢,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不及时而严重影响资金兑付进度等。

4.享受补贴人员违规行为:隐瞒健康状况、作虚假陈述影响失能等级评定;冒用他人身份、死亡后仍领取补贴;与服务机构、评估机构串通伪造服务记录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

5.其他违规行为:财政资金拨付缓慢滞压影响机构运营;利用技术手段恶意竞争;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中介费及其他与养老服务无关费用等。

二、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时请提供被举报对象、发生时间、相关疑点信息及证据材料,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

举报电话:0391-3569176

受理时间: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规定的工作时间

收信地址:焦作市人民路市政大厦909

电子邮箱:jiaozuolaoling@126.com

三、相关说明

1.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蓄意捏造事实、造谣诽谤或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捏造虚假线索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举报受理单位将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对举报人、举报内容及相关资料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焦作市民政局    

20265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