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民政局关于对4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
经查,焦作市酷走运动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关于社会组织应当按时接受年度检查的相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对焦作市酷走运动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将焦作市酷走运动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开展除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登记证书正、副本及相关印章予以作废。
焦作市民政局
2026年2月25日
附件: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焦作市物价管理协会 | 5141080069873462XC |
2 | 焦作市酷走运动协会 | 51410801MJG250120Q |
3 | 焦作市晨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 52410800317640102N |
4 | 焦作市阳光乒乓球俱乐部 | 52410801MJG258050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