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焦作九如怀药非遗研修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0801MJG2582884):
你单位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2024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前述行为符合《河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情形。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河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焦民罚先告字〔2025〕第26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权提出陈述、申辩。如果要求陈述、申辩,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市政大厦911房间
联系人:孙 娜 武利军 电话:0391-3569175
焦作民政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