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公告〔2026〕第01号

发布时间:2026-01-20 来源:

焦作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公告2026〕第01

 

焦作市怀药学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10801MJG250075P):

你单位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2024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前述行为符合《河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的社会团体“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情形。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河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焦民罚先告字〔2025〕第21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权提出陈述、申辩。如果要求陈述、申辩,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市政大厦911房间

联系人:孙  武利军  电话:0391-3569175

 

 

                                     焦作民政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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